(一)学院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二)成绩计算及录取
1.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不作为考生成绩计入总分。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业务课笔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所占比例为60%和40%。
3.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100分;复试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2019年吉林大学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成立交通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全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