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往届有工作的考生:人事档案、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迁移证明;
②往届无工作的考生: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由档案所在单位开具);
③应届考生:提供所在院(系)学工办开具的无违纪、能正常毕业的证明,且应于7月1日前将档案调入我院审查。
2019年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报考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