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办法,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领导并组织初试两门业务课的命题、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对考生提出的质疑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对本培养单位考生的考核及复试结果负责。
(二)学院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由本学科专业中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书记、副院长及研究生工作人员等组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结果做好书面记录,以备质询和检查。
(四)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本单位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2019年吉林大学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