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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大学法学院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

2019年吉林大学法学院“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7 15:11:00 解决时间:2019-04-12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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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

1.2019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持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还须补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博士报名信息简表”一份(网上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的内容均由考生本人填写,签名由考生本人打印后手写)。

8.须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两份。

9.政法系统考生需提交由单位出具的《关于推荐***同志三年参加吉林省政法大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学习的函》。

10.《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报告书》。

11.硕士学位论文或代表性论文,政法系统考生需同时提交《前期学术科研及综合能力简介》。

第十一条实施与解释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本办法适用于法学院2019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

本办法由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

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立东

副组长:任喜荣

成 员:姚建宗 马新彦 张 旭 吕 丽

闵春雷 李建华 冯彦君 何志鹏

秘 书:王 颖

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徐 杰 任喜荣

成 员:郑 诺 王 颖 张 舒

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小组

(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 长:林媛媛

成 员:于 冰 王艳梅 李綦通 钱大军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4-12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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