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总成绩采用如下公式计算: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笔试权重+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权重,权重由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综合考核总成绩形成百分制。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019年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拟录取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