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取得下列学术成果:
截止综合考核时间节点,已发表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SCI论文1篇或发明专利1件,要求SCI论文网上能查到全文,发明专利已授权。
考生须取得下列学术成果:
截止综合考核时间节点,已发表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SCI论文1篇或发明专利1件,要求SCI论文网上能查到全文,发明专利已授权。
1、材料提交
申请参加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且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申请参加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且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附件2)
(2)《博士报名信息简表》。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出具的推荐信。(附件3)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
(7)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1)博士申请考核制情况汇总表。(附件4)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1)博士申请考核制情况汇总表。(附件4)
2、资格审核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和综合考核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和综合考核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身份证、学位证及报考登记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未达到《吉林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学院成立由5名及以上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考生的学习成绩、参加各类研究实践活动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情况等方面,按百分制给出成绩(资格审核标准由招生单位制定);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上的可以获得入围资格并在招生单位网站对外公示。
入围考生名单被核准后,在学院网站(http://dmse.***.cn/)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学院成立由5名及以上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对考生的学习成绩、参加各类研究实践活动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情况等方面,按百分制给出成绩(资格审核标准由招生单位制定);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上的可以获得入围资格并在招生单位网站对外公示。
入围考生名单被核准后,在学院网站(http://dmse.***.cn/)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综合考核过程(含笔试和面试)全程录像。其中
综合考核采用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综合考核过程(含笔试和面试)全程录像。其中
(1)专业笔试时间每科目不低于90分钟。
(2)综合面试时间每考生不低于30分钟。
各科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各科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外国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阅读外语文献及运用专业外语的能力。
(2)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测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对本学科专业的认识、对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掌握、对本学科专业的新动态和前沿课题的了解,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等。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作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总成绩采用如下公式计算: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笔试权重+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权重,权重由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综合考核总成绩形成百分制。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总成绩采用如下公式计算: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笔试权重+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权重,权重由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综合考核总成绩形成百分制。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4、拟录取考核
在招生计划额度内,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在招生计划额度内,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同时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本实施细则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月7日
附件【附件1:(201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docx】附件【附件2: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2019年).doc】附件【附件3:吉林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附件【附件4:博士申请审核制情况汇总表.xls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月7日
附件【附件1:(2019)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docx】附件【附件2:吉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2019年).doc】附件【附件3:吉林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附件【附件4:博士申请审核制情况汇总表.xlsx】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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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 | 四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成型)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2019年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拟录取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