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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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社会工作 |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 2 | -- |
社会工作 | 安庆师范学院 | 2 | -- |
社会工作 |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 -- | -- |
社会工作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社会工作 |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