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复查申请,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
1.复查申请时间:2月25-28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复查申请要求:考生须向招生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附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统一发送至研招办tyyjsy@***邮箱。
3.复查内容: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登分错误,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
4.复查方式:⑴统考科目由招生单位汇总申请查分考生名单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对网上评卷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查;⑵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由招生单位研究生院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进行答卷复查。考生本人或亲属不得查阅答卷。
5.复查反馈:查分结束后,由招生单位于3月5日向申请查分的考生进行反馈。
特此公告。
景德镇陶瓷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