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校开展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本科定向招生计划180名。其中,小学教育专业100名、体育教育专业40名、音乐学专业40名。各专业定向地区及定向培养计划详见附表。
附表惠州学院2019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一览表
定向招生专业定向地市定向招生计划定向县(市、区)招生范围小学教育惠州市100名惠东县28名(其中文科14名,理科14名)博罗县72名(其中文科56名,理科16名)面向全省范围招生体育教育惠州市10名博罗县10名梅州市14名梅县区3名、兴宁市3名、丰顺县2名、五华县6名河源市16名东源县5名、和平县2名、龙川县6名、紫金县1名、连平县2名音乐学惠州市 15名博罗县15名汕尾市7名陆丰市2名、陆河县5名河源市 18名东源县3名、和平县2名、龙川县10名、紫金县1名、连平县2名
(二)招生范围:面向全省范围招生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报考对象仅限大陆或内地户籍人员,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培养专业,承诺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
2.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
3.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19年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专项计划录取低分数线。
4.报考音乐、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术科统考。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19年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文化科和术科低分数线。
(四)学生在校学习免费项目与生活补助费标准
学生在校基本修业期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教材资料费、实习实践费、体检复查费和保险费(“学生(幼儿)综合险”),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由学校按照一年10个月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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