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类别
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应届生可先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应届证明,毕业后在我校规定时间之前转档案)。毕业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定向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无定向单位(定向到地区)的定向考生,可转人事档案。
2.学习方式
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上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学制请查阅《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3.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请查阅《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4〕140号)执行,新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在复试中进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
4.复试体检费用
考生复试时向招生单位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和体检费(35元/人次)。3月22日起,一志愿考生请于复试前通过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http://218.199.196.90/)缴纳,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15位数字的考生编号。调剂考生在复试报到时现场缴纳至各招生单位(学院、中心、所),各招生单位对已缴纳复试费和体检费考生登记造册,复试结束后将复试考生名单和收取的全部费用交学校财务处。
5.拟录取手续
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办理拟录取手续具体事项待学校复试全部结束后,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后续通知。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附件: 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doc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
校内调剂申请表.doc
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调剂至外校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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