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科学规范地设置复试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1.笔试。主要是专业课考试,以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为1-3小时。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属于机密材料,各单位在命题后应指定专人按保密要求负责保管。
以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我校教育学院、心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文学院、语言研究所、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法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政治学专业)、新闻传播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农村研究院、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伍伦贡联合研究院等单位各专业的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在复试时须与同等学力考生一起加试。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相关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及内容须在各单位的复试细则中公布。
2.外语测试。其中须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口语测试须录音备查。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4.面试。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综合素质测试。包括心理健康状况、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各单位在复试的同时要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管理人员、导师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于复试阶段在校医院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考生以学院(所、中心、研究院)为单位分批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请在复试前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8.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之和,其中包括专业笔试考核、外语测试、实践能力考核及综合面试等环节,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各项权重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测试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测试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内容及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