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2)各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程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学校将对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考核,对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
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19年6月3日前(以收件时间为准)寄(送)至各单位(邮寄封面请注明“2019年教育博士“申请---考核”材料”,考生邮寄材料后应主动与收件单位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各单位2019年6月4日中午12:00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告已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请考生予以关注。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XXX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http://******.cn/yxyjsmslxfs.htm
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新增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