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
(3)复试成绩不合格;
(4)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不及格;
(5)体格检查不合格;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8)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各学院(部)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9年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