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可通过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俄方留学单位提交申请。
2.国内高校可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高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并统筹研究设计赴俄留学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申请人依托校际合作项目提交申请,单位提交推荐意见时同时提交项目申请书。
3.中俄各大学联盟中方牵头高校可依托联盟在中俄教育科研合作交流中的平台,统筹联盟中方高校选派学生学者赴俄高校学习研修、开展科研合作或课题研究。中俄各大学联盟中方牵头高校可作为单独的受理机构,受理联盟内各中方高校人员的申请。
4.2019年8月1日以后依托校际合作渠道已派出的非国家公派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亦可通过国内院校提交申请。
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入选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