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各二级招生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成立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学科专家、纪检委员等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报考生源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低分数线,制定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巡视检查复试过程,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明确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组织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追究。
各单位应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的职责为:依据各单位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
各单位应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再次核对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
2019年我校各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复试的低分数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体检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单位应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单位在复试考查时可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各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要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鼓励各单位采用多种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全面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三年备查。复试成绩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3.体检
所有博士生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实施。对于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复试安排
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将在各单位网站陆续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各单位网站查看复试细则,认真了解复试相关事宜。各单位网址链接如下:
http://******.cn/jgsz/xy_s_zx_.htm(单位网站)
http://******.cn/yxyjsmslxfs.htm(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考复试复试考核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