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类新生申报条件
1. 浙江省
面向第一段录取的2019级新生,入学后可分情形申报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1) 一等奖: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第一段前3000 名,
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品学兼优者奖励30000元;
(2) 二等奖: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第一段前4000 名,
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品学兼优者奖励20000元;
(3) 三等奖: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第一段前8000 名,
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品学兼优者奖励10000元;
(4) 优秀奖:高考成绩列本校录取的2019 级新生前10 名,
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品学兼优者给予相应奖励:第1 至3 名,
奖励6000 元;第4 至6 名,奖励4000 元;第7 至10 名,奖励
2000元。如有同分者,按浙江省的高考位次号确定名次。
2. 其他省份
凡我校在河北、河南、甘肃、重庆、云南、江西、四川、
广西、安徽、贵州、山西、江苏、黑龙江等省份第一批次录取的2019 新生,高考总分名次号列各省(市、区)所有批次普通文科考生人数前1%(含)或普通理科考生人数前4.5%(含)或综合改革考生人数前1.5%(含)的新生,奖励10000 元。
(二)艺体类新生优秀奖申报要求
1. 浙江籍美术类考生综合分位次号列全省排名前150 名,
奖励6000元;列全省排名前200名,奖励4000元。
2. 浙江省体育类考生综合分位次号列全省排名前10 名,奖
励8000 元;列全省排名前20 名,奖励5000 元。武术与民族传
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武英级运动员,奖励15000 元,一级武术运
动员,奖励10000元。
3. 音乐类考生综合分成绩列所在省全省排名前30 名,奖励
6000 元;舞蹈类考生综合分成绩列所在省全省排名前10 名,奖
励6000元。
2019年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申报范围、条件和奖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