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和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近三年的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9年1月15日)。
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报名要求
(1)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等级证书中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运动项目一致(田径项目必须严格对应)
(3)学校不招收注册运动员,注册运动员身份认定以全国运动员注册信息平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