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材料初审和测试工作,学校监察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分组和考生面试顺序采用“双随机”抽签方式决定,防止暗箱操作。
3.我校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及以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
答案来源于:2019年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19年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工作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