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学校监察处对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的专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