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约占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的20%。二、考生参加“申请考核制”报名基本条件
2019年“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约占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的20%。二、考生参加“申请考核制”报名基本条件
1. 符合《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 一般为国内211、985建设高校或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条件特别优秀者也可不受此限制。
3.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期刊上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 篇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1 项及以上,或在各种全国性学科竞赛获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或全国性一级学会)二等及以上科技进 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等,或其它能证明申请者创新能力的有效材料。
4. 英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CET6≥425 或 IELT ≥6.0 或 TOFEL≥80 或老
TOFEL≥550。
TOFEL≥550。
5. 报考类别应为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即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者。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和定向生(专项计划除外)。
6. 硕士毕业不超过3 年。三、选拔办法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申请者登陆国家招生信息网 htt ://yz.ch ***.c / m,按照网上说明和步骤报名,在考试方式一栏选择“申请考核制”,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考 生网上报名时,须将一吋免冠数码照片上传至报名信息表。系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严格按要求填写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申请者登陆国家招生信息网 htt ://yz.ch ***.c / m,按照网上说明和步骤报名,在考试方式一栏选择“申请考核制”,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考 生网上报名时,须将一吋免冠数码照片上传至报名信息表。系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严格按要求填写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
2. 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155元,按网上要求方式缴费。
报名考试费155元,按网上要求方式缴费。
3. 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及交费完成后向学院递交申请材料,①—⑧项由考生按顺序添加目录并装订成 册后提交或快递到学院研究生科联系人,第⑨项由推荐人亲笔书写密封直接提交或快递到学 院研究生科联系人,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5日。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 请学位资格。
申请材料如下:
网上报名及交费完成后向学院递交申请材料,①—⑧项由考生按顺序添加目录并装订成 册后提交或快递到学院研究生科联系人,第⑨项由推荐人亲笔书写密封直接提交或快递到学 院研究生科联系人,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5日。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 请学位资格。
申请材料如下:
①网上报名时生成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打印稿;
②身份证、研究生证(应届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 htt ://www.ch ***.c 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认证,在教育部学位网http :
//www.chi adegree .c 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
//www.chi adegree .c 上进行学位查询认证);
④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⑥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学位论文初稿,或 研究工作进展报告;
⑦代表性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申请者创新能力的有效 材料;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科研规划);
⑨推荐信两封,分别由申请者的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撰写,若两者为一人,可由本 领域资深专家撰写。
4. 申请材料提交
①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缴费证明,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②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④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⑤邮寄方式、收件地址:
使用顺丰快递,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309 室,骆老师,027-87542231。
使用顺丰快递,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309 室,骆老师,027-87542231。
5. 资格审核
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查,填写《资格审查表》,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成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无记名打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审核通过人数,人数与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计划比例不超过2:1。公示时间为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本科或硕士高校名称、学历学位认证码、外语水平、学术成果名称及链接、推荐人姓名及单位职称、资格审查总体评分。公示结束后发放准考证。
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查,填写《资格审查表》,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成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无记名打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审核通过人数,人数与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计划比例不超过2:1。公示时间为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本科或硕士高校名称、学历学位认证码、外语水平、学术成果名称及链接、推荐人姓名及单位职称、资格审查总体评分。公示结束后发放准考证。
6. 学科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组织的学科考核,考核时间为学校博士学 位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时间,期间将安排体检和申请材料原件核查。
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占70%。
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及灵活运用能力(占70%)、英语阅读及写作能力(占30%)。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发展潜力,英语听说、互译等能力 等,面试小组所有成员分数去掉高、低后的平均值为综合面试成绩。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组织的学科考核,考核时间为学校博士学 位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时间,期间将安排体检和申请材料原件核查。
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占70%。
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及灵活运用能力(占70%)、英语阅读及写作能力(占30%)。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发展潜力,英语听说、互译等能力 等,面试小组所有成员分数去掉高、低后的平均值为综合面试成绩。
7. 录取
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考生申请材料、考核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在“申 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内,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做出建议拟录取决议,拟 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时间为10 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为: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姓名、推荐人姓名。公示期结束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考生申请材料、考核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在“申 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内,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做出建议拟录取决议,拟 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时间为10 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为: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姓名、推荐人姓名。公示期结束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