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申请
考生请于2019年10月5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PDF版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申请报名。所有材料一律上传“推免服务系统”,本所不再接收其它任何方式推送的材料。
相关材料主要如下:申请表及个人陈述(在历史研究所网站下载)、推免生所在专业或年级加权平均成绩的总排名表(由院系教务部门盖章)、本科期间不多于2篇学术论文代表作的PDF版(不限是否发表)或相关科研成果(所发表或出版的论著等)、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四(或六)级证书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在历史研究所网站下载,不超过3000字)、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自己优长的材料;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医院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TL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
2.本所发送复试通知
本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本所《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在考生报名两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学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
若考生收到本所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本所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形式为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复试时间和形式会根据考生地域分布情况通知考生本人。
5.本所发放待录取通知
本所根据复试情况,确定待录取推免生名单,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电话通知考生。
6.学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48小时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本所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公示拟录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本所汇总同意待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8.录取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9年6月下旬寄发学生本人。
2019年华中科技大学历史研究所接收推免生硕士研究生申请、复试、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