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申请
9月28日—10月5日,学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材料。
2、学院发送复试通知
9月28日—10月5日,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申请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结合考生的本科综合情况,在收到报名材料两天内,发送复试通知。
3、学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两天内不回复,视为放弃,学院撤销复试通知。
4、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在教育部系统确认后速将《攻读学位研究计划》(见附件)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表发Email给报考导师,保持电话开通状态等待复试。复试形式为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复试时结合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和所发Email材料。
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5、学院发放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复试结束3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复试成绩并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院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6、学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两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7、学院公示拟录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
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8、录取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9年6月下旬寄发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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