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试要求
类别科目一科目二交响类自选演奏一首乐曲技巧展示(展示演奏技术高水平的作品片段)声乐类自选演唱一首声乐作品视唱(五线谱)民乐类自选演奏一首乐曲技巧展示(展示演奏技术高水平的作品片段)舞蹈类自选表演一个舞蹈剧目(要求穿演出服装)跳、转、翻、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展示戏剧类自选表演一段剧目(道具自备)命题表演(现场抽题)键盘自选演奏一首钢琴作品视奏(五线谱)
注:1.考试须背谱(视奏、视唱除外),作品可与初试作品相同或不同;科目一作品应与科目二作品不同。
2.科目一由主考评委决定演唱(演奏、表演)时间长短,考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科目二考试时间长不超过3分钟。
3.如需伴奏请统一自备U盘(格式为MP3、WMV等主流音频格式),不接受钢琴现场伴奏。
4.除钢琴、定音鼓、五音排鼓、竖琴等大型乐器由学校提供以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
5.考生的艺术专项测试成绩=科目一×70%+科目二×30%。
2.测试过程
(1)考生按照抽签顺序在考场工作人员引导下提前5分钟在考场外等候。
(2)考生持本人签名的抽签号进入考场,将抽签号交给工作人员放入票箱,有抽题要求的项目,到工作人员处抽取视奏(唱)题。
(3)考生在指定表演位置自报科目一表演内容(不得报出姓名和学校等个人信息),经主考专家同意后开始测试,科目一考核完成后测试科目二。
(4)科目二测试完毕,经主考专家同意后退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