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四、资格审查
由学院研究生科整理申请材料,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小组
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填写《资格审查表》,分管副院长签字盖章,学院研究生招生领 导小组复核。通过审查人数与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计划之比不高于2:1,通过审查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本科或硕士高校名称、学历学位认证码、外语水平、学术成果名称及链接、推荐人姓名及单位职称、资格审 查分数、是否资格审查通过等。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准考证。
2019年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旦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