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调剂:单独招生普通类考生各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情况可以调剂。退役士兵类、技术技能类单招计划若未能完成,不能调剂。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下同)录取时使用。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分考生类别,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
2、学院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3、公示无异议,我院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4、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0530-4682198。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2019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单独单独招生计划调剂及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