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依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推免生接收录取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体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以面试为主,如有必要,可增加笔试。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创新潜质和身心健康等。
4、复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占9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占10%。
5、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6、复试安排:见附件。
联系人:陈老师,0571-8771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