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考生本人签名后将盖章签名的申请表扫描(拍照)上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拍照)上传(邮寄报名材料提供复印件);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资格证明材料或突出事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拍照)上传(报名邮寄材料提供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到校考试时提供原件);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1000字左右,须手写,并扫描(拍照)上传。
3.材料邮寄:将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另制封面),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1.如通过初审的普通类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学校将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同分带入)。如通过初审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3倍,则不安排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中学阶段在德育类、学科、科技创新、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符合德育类、学科特长类、科技创新类、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获奖项目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提出申请免笔试,通过审核的同学无需参加笔试,但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后进入面试。
3.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1.网上报名:2019年2月25日至3月20日;
2.材料邮寄:2019年2月25日至3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校初审:2019年3月11日至3月25日;
4.网上缴费:2019年3月12日至3月30日(初审通过后缴费);
5.准考证打印:2019年3月31日至4月12日;
6.综合素质测试:2019年4月13日至4月14日;
7.成绩查询:2019年4月30日起。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