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缴费回单等原件,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注册。
2.照片:因入校后要办理有关证件,请提前准备好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八张。
3.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外省党员须持县(或以上)级别基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至“浙江省教育厅组织处”,去向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XX学院XX党支部”(具体党支部请咨询录取学院,无法确定支部的先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XX学院党委);本省党员无需纸质介绍信,通过系统直接转接。
(2)团组织关系:介绍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新生被录取学院的团委。
4.户口迁移:
(1)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释义》第三十八条,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证明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学校开学后,迁入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新生的户口迁入手续,公安机关提倡、鼓励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不迁移户口。
(2)研究生户口自愿迁往学校,在读期间,除退学、转学外户口一律不得迁出。
(3)户口迁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2号大街1158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户口迁移证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身份证编码准确无误,其出生地、籍贯要写到地级市(例如:浙江省杭州市、上海市浦东区)。迁移证必须是电脑打印,不接受手工迁移证,不能有手工涂改的痕迹,迁移证上必须要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请直接让迁出地派出所重新开具,填写不规范的迁移证将无法落户。
户口迁移如有疑问可咨询我校保卫处户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915116。
5.住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人间,地点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生活区公寓,住宿费1600元/生·年,采取集中供热方式(按照用量另行收费),被褥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自备。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校内住宿。
6.医疗保险与婚姻调查:在杭高校学生须办理杭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城居医保”),保险费每年60元,三年共计180元,通过计财处支付宝缴费大厅一次性收缴(缴费时间:8月23日-9月9日;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9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缴费须知相关内容)。不参保将无法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看病费用须全部自理,建议参保(不愿参保须填写相关承诺书)。同时还可办理“商业补充保险”,每年30元,三年90元一次性现金缴纳。详情可查看校医院(xyy.***.cn/)的医疗政策相关介绍。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医院0571-86919068、86919067,转822(龚老师,医疗保险咨询)。
校医院根据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研究生新生入学需提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婚姻状况调查表》(校医院或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中下载),请下载后及时办理,报到时交学院辅导员。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医院0571-86919068、86919067,转812(汪医生,婚姻调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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