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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2018年12月10日前递交以下材料-各招生学院

2019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12月10日前递交以下材料-各招生学院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2 12:34:00 解决时间:2018-11-06 14:36

满意答案

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2018年12月10日前递交以下材料至各招生学院: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4);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4)所报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2封及以上(原件),其中1封为硕士期间导师详实的推荐信;

(5)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获奖证书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待现场核验);

(6)在职报考的考生请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学习证明材料(人事部门盖章);

(7)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之前补交),以及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所有原件待现场核验,获取网址请见普通招考相关内容。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原件待现场核验);

(9)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待现场核验);

(10)考生承诺书。

(10)考生承诺书。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0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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