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身份为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的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的总成绩录取;报名身份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的总成绩录取。各类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考生中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成绩高的,对职业技能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考试的数学、语文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技能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面试的第一项、第二项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可由我院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上规定并且经我院审核通过后,在我院扩招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由本人持获奖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证、毕业证等证件,于6月24日到我校提出申请(办公楼107室)。经我院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我院官网招生专栏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3、录取步骤
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河北省考试院备案。我院下载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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