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和当年就业政策要求,在公费定向培养对象毕业时,由培养计划来源地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适合、急需”的原则,制定工作岗位分配办法,对公费定向培养对象进行面试或组织考察,综合安排工作岗位,并督促用人单位与公费定向培养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公费定向培养对象到公办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2019年韩山师范学院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招生培养计划高中起点4年本科招生培养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