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复试考生禁止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和记录功能的电子
设备带入复试考场,违反者直接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2. 联系方式:0592-6167010张老师,如在复试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投诉电话0592-6167036,徐书记。
3. 本实施细则,由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遵照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究〔2019〕10号)的规定执行。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2019年3月19日
2019年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拟录取名单的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