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初审。学院组织专人检查申请考生的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2、材料复审。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给出审核意见或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具体考核名单、考核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3、考核。入围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核,考核成绩为考核各项内容按所占比例计算汇总,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思想政治品德、道德品质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完核工作后,按申请考生的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审批通过的为准。拟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本人人事(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转接工作,未办理的或逾期办理的,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