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在博士招生录取时完成。
(二)硕士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要求:
1.各培养单位严格根据本办法及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本单位导师与硕士生双向选择实施细则。
2.双向选择按照本单位实施细则进行,双向选择结果在新生入学当年9月底前公示,公示如有异议要予以妥善解决。
3.公示无异议的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等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完成系统操作。
4.各培养单位在双向选择过程中,要将校内外导师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近三年的教学科研等情况向研究生通报,本着公开、公正原则,严格遵循研究方向对口限定及本单位导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实施细则。
2019年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