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培养单位发布导师招生资格审查通知,有意者向对应学位点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审核。培养单位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培养单位招生资格审核细则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过程应严格依规、公开、公正、公平。未按本办法和培养单位审核细则执行,或材料造假,将取消申请者当年招生资格,并影响招生绩效指标。
(三)公示。培养单位对审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应于每年3月中旬完成。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公布。每年3月底前,研究生院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培养单位确认,无异议名单在培养单位网站公布,以便开展招生宣传、复试录取和双向选择等工作。
(五)导师团队的组建。每年9月前,根据各类研究生培养和学术研究需要,由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组建导师团队,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019年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审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