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师团队实行首席导师负责制。首席博导或硕导负责选聘符合《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要求的全职在岗教师为副导师,负责对副导师进行年度考核和续聘,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二)导师团队需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和团队工作规范,明确责任和分工,形成良好的团队文化。
(三)担任副导师且表现优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对应层次导师资格,获批导师第一年招生数不受新导师招生数限制。
(四)导师团队三年为一个聘期,聘期结束可自愿选择继续或结束团队联合指导工作。业绩突出的博导团队在当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有剩余情况下,优先获得增量指标;业绩突出的硕导团队在当年招生指标分配有剩余情况下,可获1-2个增量指标。
(五)原则上每位教师只能归属唯一导师团队。团队中副导师资格审定每三年进行一次,若副导师作为首席导师组建第二支导师团队时,需要再次进行资格审定,且要继续履行原导师团队的职责。
2019年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导师团队的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