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内博导招生资格条件。
1.经费条件。申请时在账经费(不含学校经费,下同)累计总额:人文学科纵向经费≥4万元(人民币,下同)或各项经费合计≥10万元;社会科学纵向经费≥5万元或各项经费合计≥15万元;自然科学纵向经费≥20万元或各项经费合计≥60万元。
2.科研条件。满足下列之一:(1)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2)三年期间到账经费:人文学科≥8万,同时主持在研省部级项目;社会科学≥10万,同时主持在研省部级项目;自然科学≥40万,同时主持在研省部级重点项目;(3)横向课题到款:人文社科≥50万元,自然科学≥200万元;(4)在一类及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二类A及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5)授权发明专利≥2项(排名第一)。
跨同类型学位点申请人,需为所跨学科贡献科研项目或论文至少2项,成果的归属学科由所跨对应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或校外盲审认定。
3.校内博导应为境内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提供正常学制内的助研经费(简称“博导助研经费”)。每生每年低标准:哲学0.3万元,经管学科0.8万元,理工学科2.0万元。博导助研经费主要来源于博导从校外获得的科研项目或人才项目经费,在招生资格申请审核时须明确博导助研经费的项目出处(项目编号),在博士新生录取前转入学校指定账号(或预算定向支出),专款专用。境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助研经费,可参照执行。
(二)校外博导招生。招生资格条件由所聘学位点对应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另行规定。原则上指导在读博士生不超过1名,所指导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方能参加新一轮招生资格审查。博导助研经费提供标准与校内博导相同,其经费从所聘培养单位当年经费扣转,在博士新生录取前转入学校指定账号(或预算定向支出),专款专用。
(三)近三年所指导的博士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盲审全部合格(每位专家);或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在国家、省(部)和学校抽查中优秀率100%,科研条件可放宽要求。
2019年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博导招生资格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