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我校2019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里进行,原则上不得跨门类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且仅能从高到低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MBA等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管理类联考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为方便考生调剂,各学院原则上应于4月10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
2.各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各学院应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要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3.非全日制招生学科(专业)可接收全日制报考考生调剂,但考生须额外提交书面申请。
1.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和调剂系统发布调剂信息:每次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考生网报: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申请。
3.各学院统一审核调剂考生网报信息:各学院关闭调剂系统,并统一下载所有申请调剂考生报考信息,由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或委托专家组进行审核并排序。
4.各学院统一发送复试通知:结合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各学院集体研究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5.考生确认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并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6.各学院组织复试(解锁志愿):根据调剂考生确认复试通知情况,各学院要及时组织复试并通知到考生本人;对未进入复试的考生,要及时在调剂系统上解锁志愿。
7.各学院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要尽快研究确定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同时将名单报研究院审核备案,研究生院授权后,在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8.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录取通知。
五、破格复试
2019年,我校所有学科(专业)都不进行破格复试。
六、录取
1.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计算一般办法:
初试各科目满分总和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权重,保留2位小数。
初试各科目满分总和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权重,保留2位小数。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有关材料。我校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材料者,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所有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都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不负责就业派遣事宜,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能转入学校。
3.各学院可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广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它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4.各学院应在复试工作全部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汇总表必须要有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二者缺一不可。
5.各学院硕士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确定后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终确定,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左右寄发。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全程接受华侨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22693678。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复试巡视制度。在复试过程中,校、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各学院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和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亲属所报考单位的复试工作。
6.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应给予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华侨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为准。
九、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由华侨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7.所有全日制招生学科(专业)都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只接受调剂到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的考生申请,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都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9.原报考全日制的考生要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时,除了要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外,还需符合欲调入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同时,请相应申请调剂者务必了解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相关招生政策:相对高额的学费标准,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不负责就业派遣事宜,毕业证书将加注“非全日制”字样等。
答案来源于:2019年华侨大学硕士复试录取办法
2019年华侨大学硕士复试录取考生调剂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