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华侨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考登记表末页“考生签名”栏亲笔签名确认;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报考登记表末页“报考意见”栏须经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盖章;在职(非应届)考生报考的,“报考意见”栏上须经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同时所有报考考生还须签字承诺(在“考生签名”栏空白处填写):若被华侨大学录取,即辞去现有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全日制到校学习;
(13)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若已录取的,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