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报考登记表末页“报考意见”栏须经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盖章;在职(非应届)考生报考的,“报考意见”栏上须经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同时所有报考考生还须签字承诺(在“考生签名”栏空白处填写):若被华侨大学录取,即辞去现有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工资、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全日制到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