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1、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2、严格按照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的原则,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按照普通高考的录取原则,遵照考生的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类别确定拟录取名单(遇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如文化成绩亦相同则按语、数、外依次排序)。应届普高生一类,往届普高生和应往届中职对口生一类,按两类考生参考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
4、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或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录取程序:拟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疑议,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其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中下旬统一发放。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731-28519008 28519116查询。
6、凡被我校单招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7、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办理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2019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次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