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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监督机制

2019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监督机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3 17:52:00 解决时间:2019-03-07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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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及株洲市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和我省相关文件规定,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考试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4、对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党纪政纪相关条规予以严肃处理。

5、学校监督电话:0731-28519112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07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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