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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中医药大学总则

2019年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1 23:56:00 解决时间:2019-06-0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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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有留学生、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公办高等学校,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其前身是开办于1955年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教育部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龙头和中心。

河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

河南中医药大学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等16个院(部)。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24个;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9个;有4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省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在线课程、11门省级精品在线课程,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0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8个省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8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六条河南中医药大学先后荣获“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医学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中原具魅力大学”、“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等教育就业质量佳示范院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人民满意的十大高校”、“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具国内就业竞争力的高校”等荣誉称号。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校德育评估中均获优秀。顺利通过国家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河南中医药大学注重内涵建设,秉承“厚德博学、承古拓新”校训,凸显“立德铸魂,德术兼备”育人理念,为社会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10万余人。毕业生中产生了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名医大家、企业家和管理专家,涌现出了以首届“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和“全国三好学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为代表的感动中原、唱响全国的优秀大学生先进群体,展示了我校良好的育人成果。

第七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河南中医药大学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答案来源于:2019年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6-0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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