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科目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程序复查。
自命题科目由研招办组织专人进行统一复查。
如成绩复查有误需要更正的,研招办将于2月28日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确保申请表中的联系电话畅通)。成绩无误者,恕不一一通知,如在2月28日后未接到研招办通知的,则表明成绩复查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