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监督举报的处理。
3、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各项工作。
(二)二级培养单位组织管理
1、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2、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成立专业复试小组: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部分考生较多的专业如中医内科学、外科学可以以三级学科专业为单位,但复试结果汇总表必须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填写。各复试小组不得少于5人,由学科专业内在聘导师组成。
4、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并于3月27日12点前上报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经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部分二级招生单位需上报三级学科专业的计划招生人数)。方案内容应包括:(1)组织管理机构;(2)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面试)和复试规则;(3)复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4)调剂要求(包括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拟调剂人数、调剂专业要求等)(5)录取规则;(6)拟录取建议名单的确定。
5、各学院要确保在复试前7日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电话记录。
6、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培训记录需本单位留存备查。
7、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必须及时(4月15日)将复试结果(含录取专业方向、指导教师)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9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学校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