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对象和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向高校提出书面免试申请,由高校予以免试录取。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向高校书面申请免予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获得由省教育厅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者。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