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助学金获奖(助)学金名单经省资助中心批复或备案后,学院严格按照名单发放资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学资中心统一制定《国家奖助学金发放明细表》,学生及相关人员签名、加章后,原件学资中心保管、复印件系(部)留存备查。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离校等情况,系(部)可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取消和新增的学生情况需报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2019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严格信息核对和资金发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