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和《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豫质院〔2016〕125号)要求,各系(部)要进一步前移工作阵地,通过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引导学生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告知学生或监护人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不再要求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要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量化认定指标体系,并结合校园卡等信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度,确保应助尽助。
(二)按要求加大资助力度
提高普通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精神,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我院拟按4000元、3300元、2600元三个等次执行。其他奖助学金仍按原标准执行。
(三)优化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和资金分配机制
按照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系(部)国家奖助学金指标分配方案,各系(部)再分配资助名额,不能简单地划比例、“一刀切”,应科学合理分配。
(四)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学生资助力度
按照《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对在我院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要把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以上简称六大类特困学生)为重点资助对象,确保其顺利就学,安心就学。
从高校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六大类特困学生,通过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学生奖学金。
2019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基本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