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通知书;
(二)准考证、身份证;
(三)户口迁移。
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入学时交由学院统一办理。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相一致,否则无法落户。
2.《户口迁移证》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填写身份证号码,无身份证号码的一律不予迁入,并提供本人血型、身高,《户口迁移证》的右下角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印章。
3.户口迁往地址请写明:海口市琼山区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4.海口市城镇居民户口的新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
5.我国部分省份规定大学生新生户口迁移时间为新生入学第一学期,超期将不予办理户口迁移,请新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本省公安机关相关规定,需迁移新生户口者,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2019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物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