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湖南医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规定:
第十条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即将已投档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第一轮录取后,对没有完成计划的专业再进行录取,将专业未定的考生(即未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以此类推,对后续专业志愿依次进行录取,后仍有专业计划未完成的,则对专业服从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直到计划录取额满。若考生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对所报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对考生体格检查要求进行重申及补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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